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度集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
来源: | 发布:宣传中心 | 发布时间: 2021-10-28 | 843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为继续弘扬“集团、学校是我家,我为校园添光彩”的精神,宣传、表彰先进典型,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,弘扬正气,歌颂真情,倡导真善美,集团研究决定,继续开展集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

  11月下旬,两校将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,发起家长等社会大众投票。

  (三)颁奖

集团董事会根据师生和社会大众的投票结果,最终确定2020—2021学年度年度人物。颁奖方式及颁奖日期另行通知。

在候选人手机短视频的基础上,两校宣传部门修改或重新拍摄视频,用于颁奖典礼。

  评  选  条  件

  集团全体师生员工均可参加年度人物评选,基本条件如下:

  1.先进性:热爱集团,热爱学校,2020-2021学年度在工作或学习、社会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,在校内或校外产生积极影响。

  2.代表性:能够代表集团教师、学生和职工的良好形象。

  3.开创性:通过自身努力、创新,在某些领域或某些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。

  4.时效性:先进事迹必须发生于2020年8月—2021年7月。

  两校接通知后,应迅速通过微信、广播、板报、橱窗、会议等形式,将2020—2021学年度集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精神,传达到集团所有师生员工,并成立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,制定本校评选细则及评选工作方案,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,以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

  江苏省淮安中学教育集团

 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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